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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纲】仲景曰。病有发热恶寒者。发于阳也。无热恶寒者。发于阴也。发于阳者七日愈。发于 阴者六日愈。以阳数七。阴数六故也。 【目】许叔微曰。伤寒六七日。无热。脉沉紧而细。烦躁不饮水。此阴盛格阳也。当用附子霹 雳散。饮水者不可服。 吴绶曰。阴症似阳。乃水极似火也。盖伤寒传变。误服凉剂。攻热太速。其人素本肾气虚寒。 遂变阴症。冷盛于内。逼其浮阳之火发于外。…
脉涩、面白带忧、喘嗽、下衄者,兼肺有燥也;脉微、面黑、善恐、耳闭、气逆而泄,兼肾有寒也。凡邪出于 外则为腑、为表,入于内则为脏、为里。不拘何脏何腑,表证必同归于太阳,里证必同归于阳明。噫!法无定 用,病有定体,知此则百病机关,一悟可了,又何疑于手经之不受病耶! 上一段论六经正病。 表可汗而里可下, 表证属太阳。凡见头疼、发热、恶寒、清便自调、腰项脊…